时常对大多同人女行为不解表示“这都能嗑这都能嗑??”但很清楚我比这类人获得快乐的门槛高太多了,在本质行为同样是“往皮囊里填充幻想”的前提下我能受到刺激的渠道更少,不可否认的是想象力匮乏是其原因之一,假如我不会嗑,那其实相当于我能代餐一切,只要把角色看作原创人物,破除原作的禁锢,没有想象力就去借助任何人的想象力,一样可以嗑,七十亿颗脑子都为我所用混凝土也给你嗑出花来;假如我很会嗑,那其实相当于我能想象一切,两支笔摆一起都能脑补一场旷世绝恋,三支笔摆一起就是一出大型家庭伦理剧,此时角色原本的面目究竟如何几乎无关紧要,只要能愉悦我的脑子,奶油和胡椒也可以一起放,给我两个人设我就能舞到世界尽头
所以虽然骂是骂过,但我很了解她们的那种快乐我永远体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