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那位,做过街友\性工作者\经常组织人权游行的老姐聊天。她聊起来组织抗议活动的不易,说,一个诉求一个方案要得到团体中所有人的同意,否则就不能继续下去。有时候一个团体上千人,大家意见总会有分歧,一件事情讨论好几个星期还没结束,有些人就不干了,退出了(她为社会底层做运动,团队中都是街友、性工作者等,大家生计疲劳,没有那么多耐心投身运动),最终剩下的人越来越少,事情就办不成了。
我问她为什么必须每一个人都认同?不认同的人先不要来了,等下个活动再来,不行吗?
她说,白人殖民者最初和土著打交道时,都是与多数土著达成协议,一起镇压少数反对派土著,这样殖民者才最初站稳脚跟;殖民者发展一阵子后,与多数土著中的多数达成协议,如此循环。最终所有土著都被分化瓦解了。所以,做运动的人发现,与政府谈判时,不可以抛弃自己团体中的任何反对声音,有时候少数派更清醒,每当有反对意见,都要大家一起沟通,综合两方看法,讨论出让所有人满意的方案。这种做法在过去的政治运动中很成功,所以现在仍然沿用。
我:做运动的团体内部,才是真正的公民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