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时人们所说的“艺术”大致和“工艺”是一个意思,这两个词都与制作某样东西时所用的技艺有关。如铸剑、画画、补鞋、造柜子都被称为艺术。约1500年起,在文艺复兴时期,绘画、雕塑和建筑逐渐被认为是更高尚的艺术类型,18世纪中叶,艺术与工艺的划分被赋予了法定形式:绘画、雕塑、建筑与音乐、诗歌不仅要求技术还要求天分和想象力,其结果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而不是具有实用功能。
◆局外人艺术,即由所谓的自学成才的艺术家(几乎或完全没有受过视觉艺术方面的正式训练、所住的地方离传统上与创造力联系在一起的都市很远)创作的艺术。
◆“一般性风格分为几个类型,有文化风格(中美洲的阿兹特克风格)、时代或历史风格(欧洲的哥特式风格),以及流派风格,即一群志同道合的艺术家共有的风格(印象派风格)。一般性风格为编排艺术史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熟悉它们,可以帮助我们在历史或文化语境中确定没见过的艺术品和艺术家的位置,而这种定位往往有助于理解。但记住下面这一点很重要:一般性风格是在事实发生之后建立起来的,因为学者们通过对比大量个体艺术家的作品来识别普遍的倾向。文化、历史时期和流派都不创造艺术。个人才是艺术的创造者,他们利用(有时抗拒)其时代、地点提供给他们的可能性进行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