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我们阅读
本次读书笔记有偷懒之嫌,然而我最近真的读得很慢!
博尔赫斯在他小说里,管“我”叫博尔赫斯,还时常自己加一些与情节相关的注释,达成一种把小说写得突破纸面的效果。这些小说发在小说绘里就叫小说,发在微博上就叫谣言了啊 :0010:
我在看《博尔赫斯集》,但不确定是博尔赫斯全集。听说南美信仰天主教,人应该比较虔诚才是,但越看越觉得博尔赫斯定然不信上帝!后来发现他也不是只调侃了信上帝的,信古兰经的也一视同仁了。
仔细一想,他应该是信数学的神秘力量,那么不信神倒是很正常了!或者,他眼中的神肯定不是人形的样子吧,也不会托梦给人一些启示吧,那样缺少数学美。神的话语应该显现在动物皮毛的斑纹上,且只有一个包罗万象的字母,这个字母必定还与多重时间相关。
总之博尔赫斯对我来说也属于看不太懂的类型,或者当我感到看不懂时,说明我已经懂了,或者我懂时,说明我又不懂了……但就是看起来很开心!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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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阿莱夫”这个词汇只是出于网上冲浪时的一个机缘巧合(呃是饭上的贾行家……老师?是新浪博客ID),结果在逛书店时看到了同样标题的这本小说集于是开始好奇这个词是不是有什么意义……当时对于博尔赫斯的了解仅限于“虚构小说的极致”、图书管理员以及《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这首小诗(也是我特别喜欢的诗歌之一),可就在看到封底的选段的那一刻,我认为这是一本我非读不可的书。用文中的原话来说,“我看到阿莱夫,从各个角度在阿莱夫之中看到世界,在世界中再一次看到阿莱夫,在阿莱夫中看到世界,我看到我的脸和腑脏,看到你的脸,我觉得眩晕,我哭了”。眩晕。博尔赫斯是个好名字,是个无论出现在欧洲美洲哪国文学里都不会显得突兀的名字,我羡慕博尔赫斯拥有这样兼容度高可以自由地使用在他自己的小说中的名字,而因为拥有这样的名字,他可以写出看起来比非虚构小说更真实的幻想小说,他“成为了自己故事中的那个人”。
一个人如果不通晓世界般的知识,他也无法创造出世界般的故事,无法如同书写自己的生活一般书写根本不存在的事物,而博尔赫斯完全掌握这种能力。“我感到无限崇敬、无限悲哀”。用豆瓣短评来说就是完美吧……就算他的所有小说都离不开同一个核心主题,也没人写得过他了,而他一个人还能拿着同一个主题反反复复写不同的却都能打动人的故事……我除了牛逼还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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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enaiyoruni 我也刚读完阿莱夫不久!我以为阿莱夫是阿尔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