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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KEyomeno 买酒精饮料的时候,不出示能证明成年的政府证件就不让买!本成年人因为常年忘带证件,好多次想买都没买,还有一次买了入场券却进不去酒吧,浪费了票钱,但我也没有感受到年龄歧视啦。
希望美国官员想到这个例子,有人杠就用这个例子反驳 :0330:

我现在开始觉得,骂肖战的粉丝也是一定程度上的“有对自己人严格要求的思维习惯,于是更常骂做错事的自己人”。和我以前与奇怪女权吵架的心理一样。
有自己人,就有与之相对的他者。就是墙啊赵弹啊之类的。
也许骂肖战粉丝的大部分人心里都或明或暗地清楚他者是谁,只是说出来会被屏蔽,或者没从潜意识浮上表意识来。

@FAKEyomeno 我觉得,是不是应该通过什么手段,确认心理性别为异性的人没有撒谎,比如心理测试之类的?通过了的可以给那人改证件上的性别。进女厕和女更衣室,如果有人要求看你的证件性别,你就得出示。
男人如果只是为了进女更衣室偷看,应该不会把自己的证件都改了吧。
虽然我觉得更好的方式是,像北欧似的,有的厕所不分男女。更衣室如果能做到每个小隔间独立,其实也不用分男女。但是北欧人少资源多,如果是国内,肯定做不到这样,有好多公厕连门都没有呢,每次去那种公厕都压力好大 :0010:

每月电影,有剧透 

@copper29 不问问前租客的死亡原因吗!(脑中升起神秘学思想)

@copper @FAKEyomeno 我想起来我看过一张图,大意是,持不同观点的两个群体都会有一小波不讲道理骂骂咧咧的键盘侠,还有一大堆正常人,但键盘侠叫得响,所以两个群体交流的实际感受是,很少和正常人交流到,大多数时候被键盘侠骑脸,导致两个群体认为对方不可交流。
更好的方法是让两拨键盘侠互相怼,正常人绕开他们,进行交流。←然而在微博这种平台,不知道如果做到。
大概这就是警察做的事!把明暗分开。看来确实需要网上小警察的角色(但不是现在那种小警察),可我又觉得,也许通过改变平台设计思路,就可以起到明暗势力分开的作用,但是要怎样设计呢……(我怀疑这够写出一篇不知哪科的论文了!)

@copper @FAKEyomeno 但是!我也意识到我一向喜欢要求人都去做圣人,尤其是对“自己阵营”的人,更是要求严格,我觉得这样也不好啦。
以前我对态度激进贬低男性的女权很反感,总是跟人家吵架。后来我一想,我又在要求他们都变成圣人了,大家都是在现实生活中被贬低的女性,我却要求人家不要在网上口嗨贬低男性,我没有立场这样要求。
毕竟不是只有“好人”才能索要人权,泼妇懒汉很mean的人,大家都可以索要本该拥有的人权啦

@copper @FAKEyomeno 其实我一直很希望人们可以做到激进与温和并存。激进是思想的激进,温和是态度的温和。
思想激进,比如,我觉得应该把性别扔掉,以后不再以性别判断人,使性别变成一个普通的性状,如同有没有耳垂的性状一样。这样过于“飞越”的想法,属于很左很激进吧。
态度温和就是,不要贬低别人,不贬低结婚女性、恋爱脑女性、男性等等。如果商家有不尊重女性的广告,当然也要挂出来,分析其体现了哪些男权思想,如何物化贬低了女性,发现自己被贬低的女性消费者自然而然地就不会购买了吧,大概。
对于文艺作品,我觉得应该把“不尊重女性”和色情暴力仇恨封建迷信放在一起,需要warning并且做分级(然而中国不存在分级)

上小学三年级以前,在学校都是用铅笔写字的。到三年级,老师渐渐允许一些好好写字的同学换成水笔。
当年我还在用铅笔,朝着水笔奋斗中,我朋友可以用水笔,但她说,其实更喜欢铅笔。
我很羡慕她,不是因为她能用水笔了,而是大家争相想用水笔的时候,她喜欢铅笔。

@[email protected] 你观测到了一次“工作到一半突然对着绝望的人生轨迹愤而出轨”的瞬间 :0171:

老坏蛋问,每次上厕所,卷纸上都搭着一小块扯下来的手纸,是不是我在搞什么仪式。
我说是。
是他妈的小草的墓碑,是那些就为了你会拉屎而死掉的灵魂!
我现在想到另一个:是三人的友谊中总被剩下的那个人的怨气结晶(你们也有两块两块地扯纸但不小心一下子扯下三块的情况吧)

我建议每个人上网前先交五块钱的保证金,受到网暴的无辜人可以上诉,从这个保证金里拿精神损失费。保证金每年都要续满才能继续上网,上一年没扣的话,下年就不用续了。年中就扣光的人,需要立刻就续,续满才能接着用。销号的时候可以把剩余的钱拿回来。
这钱就锁在银行账号里,不要直接交给网络平台,免得平台拿钱跑路,或者用这钱去搞尼玛天杀的投资。

看到戴义肢的美女给小裙子店铺拍赛博朋克风的模特图,感觉世界还有希望
科学家会让义肢变得更便宜。科学魔法,科学家什么都能做得到!

@Drizzled @copper 这人,看一眼就能知道跟我不是同一种属的人类。除开他是一大哲学家我是一网友之外,仍然不是同一种属的那种不同 :Albus_shaking:
但是unfollow一群人之后,反正是开心起来了

@copper 曾经有一个店员,有过目不忘的能力,疯狂盗刷来店里消费过的人的卡,最后被抓了

用虐待自己的方式虐待爱我的人。
因为我是很坏心眼的。我生气起来,就要虐待爱我的人。
如果没人爱我,我就虐待这个没人爱的人。一种不会伤到别人,不会伤到世上任何一个无辜人的微小暴力。
↑只是想到了一小段话,我没有在自残,我在吃好吃的鸭锁骨!

@copper @Drizzled 我忘了什么原因了,决定看尼采。尼采虽然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有些话看起来好解气,大意是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像苍蝇一样嗡嗡嗡地惹人烦,憋理他们。看完之后我立刻上微博unfollow一大串人 :2101:

在圆饼干和碎饼干袋子里看到一个奇形怪状的,我觉得它完整的时候一定是个心型!我的这袋里有颗心!耶!
你想把它猜成是个屁股形也可以。
现在我宣布所有奇形怪状的家伙其实都是心形。或者屁股形。

一个人如果“品行不好”,比如当小三之类的,并不犯法,这种私人的事,理论上也不会被公司知道(除非闹到了公司),也不会因为这事被开除吧?
但是有些行业,比如明星偶像等公众人物,由于他们的私人行为造成社会影响,所以有时候要把私生活、曾发表过的言论与事业相连。
那假设某公众人物,只在小号做奇怪发言,伪装得很好,从来不暴露,不使公众将他的知名形象与小号言论联系起来,那他是否,不该为了小号言论丢工作?哪怕他在小号宣扬法西斯主义?当然这样的小号大概是要被封的。
↑我本来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很快发现没有意义。如果不被大众发现小号,自然没人去处罚他,如果被发现了,他的言论与公众形象就建立了连接,也就会被处罚。大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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