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tl 上在讨论卖淫该不该合法的事。我其实以前也有想过,好像也有发过。
我一方面认为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被迫的不算,考虑一些生活基本小康但从事性工作的人,不论出于心理问题或者什么其它原因),一方面认为如果人有无限处置身体的自由,那么性、活体器官、寿命、医院床位大概都可以卖。
可能会有一些人,不算特别穷,但却觉得早点结束我996的枯燥一生,换一大笔钱给我某个爱的人抬升阶级,是个好买卖。他们不能算是被迫的吧。尤其遭遇失意、心情不好的人很可能冲动做买卖。
于是资源会向富人集中,社会加剧不平衡,这肯定对大多数人是有害的。
所以我觉得就算卖淫要合法,也不能用“对身体有处置的完全自由”来解释。完全自由=可以卖寿命=社会不平衡危害他人。自由不可以危害他人为前提吧,大概。
所以卖淫如果合法,也只能是有限的自由,需要解释为什么卖淫可以在界限内,当然目前是在界限外。
所以说如果合法了,肯定得弄个工会,规定工作时长、最低工资、不可用过低价格扰乱市场,以及因工作特殊性,需不需要禁止向性病携带者提供服务?
想听支持合法化的朋友讲讲他们的想法。
以上讨论的前提都是非被迫。如何杜绝被迫是另一个问题了
@articuno 是的,天秤会把事情掩饰到被下一个背锅的人搞砸
也就是生不逢时,我要是出生在泥盆纪,智商岂不是全球最高
在智利的阿塔卡马沙漠,有一种植物叫做 Llareta,其中一部分超过了3000岁,它看起来像覆盖在岩石上的苔藓,实际上是数千个长茎上的花蕾,花蕾排列得非常紧密严实,可以承受人的重量。
慕课有一个关于鲁迅的课程——《鲁迅十五讲》
目前进行到第七讲,讲师是专门研究鲁迅的博士,评价目前看起来很好,有兴趣的可以听一下。
下面是目前的课件标题。
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0501WZU007-1205998802?outVendor=zw_mooc_pclszykctj_
德国之声,好勇敢的新闻。
这个迫害她们的国家很糟糕,也许会更糟糕,但是她们仍想要改变它。正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才感受到一种超乎寻常的勇气,极权可以用公权力打压形成寒蝉效应,但也有人选择不沉默的权利……
「709大抓捕」维权律师家属:参选北京区人大代表
https://www.dw.com/zh/「709大抓捕」维权律师家属:参选北京区人大代表/a-59533537?maca=chi-rss-chi-all-1127-xml-atom
维权律师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在推特上称,孩子被学校赶出丶办护照遭拒,想找人大代表反映却找不到,因此「想做一个让别人找得到的人大代表」。
#deutschwelle
@dzr 面对土味,我就说一些“它没有技巧”这样客观挑不出毛病的话。面对技巧,我就说“爱它的人都在夸它的巧思,所以他们是因为懂了太多技巧而被作者的聪明打动了,而不是音乐本身!”——可爱的我还有两幅面孔呢!
我知道受过音乐训练的人,和普通票友,对音乐的欣赏是不一样的。受过训练的人,能听懂音乐中精致的编排,然后对大师手笔叹为观止,但是对我这种吃不了细糠的山猪来说,就算他们给我讲懂了其中的精致,我也会说“噢好厉害,可是旋律不是很好听……” 感觉像是八星米其林大厨用分子料理耗时三天制作了一颗千层酥脆巧克力,我一尝,说“太甜”
巧思与好听,哪个才算是音乐性呢……
我之前也嘲笑土味DJ 把贝斯当节拍器用,咚咚咚的竟没有一点音调和节奏变化。我觉得土味DJ就是音乐性低下、不好听,但艺术有没有高低,审美有没有高低,这事不好说,不能完全信了精英的艺术,也不能完全信民粹的艺术。所以我不能说土味DJ音乐性低下,只能就事论事——它把贝斯当节拍器。也就是说我嘲笑了它的技巧。
但是,既然存在技巧高超而我欣赏不了的音乐,那么我和喜欢土味DJ 的人,也没有什么差别吧。
为了方便才把土味DJ叫土味DJ,我没有资格评价它土味啦
@dzr 刚才谁问我小朋友打文明会不会喜欢弄宗教胜利?我问了,小朋友说,上一局设定的宗教名字叫电光超人古力特,再上局设定的叫飞天意面神教,并不想要这样子名字的宗教能胜利惹
我还问了那为什么不把宗教名字设定认真点。
小朋友答,认为游戏而已,并不能很好地还原宗教的严肃之处,所以不会起真正的宗教名字。
我感到这个回答很虔诚!